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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发布可再生能源IP指南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1-03

2019129日,欧洲知识产权服务平台(European IP Helpdesk)发布了《可再生能源领域知识产权指南(IP in the Field of Renewable Energies)》,从欧洲的角度概述了可再生能源相关的主要知识产权问题,揭示了可再生能源相关的竞争法和国家援助情况,重点介绍了欧盟在这一领域的主要资助计划和发展机会。 

1. 相关知识产权问题 

可再生能源1是一种不会减少或可以补充的能源,也被称为绿色清洁能源。随着技术不断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不断增加。2017年,欧盟17.5%的能源消耗来自可再生能源,到2020年将达到20%。该领域通常涉及的知识产权需求包括: 

(1)专利:在研发早期(R&D)评估专利的前景至关重要。专利检索作为这个阶段有价值的工具,可以用来评估是否存在尚未被解决和未明确需求的创新“空白”。尽职调查(Free to OperateFTO)检索将有助于识别潜在的侵权问题,帮助指导设计过程以避免专利侵权。2010年,WIPO推出专利在线工具IPC绿色清单(IPC Green Inventory),可以检索绿色技术领域相关的专利文献。在欧洲,专利保护有两种可供选择的途径:在国家的知识产权机构申请专利或者选择欧洲专利局(EPO)寻求全欧洲地区的保护。在欧洲各成员国寻求保护,需要由每个成员国的知识产权机构进行审查,也可考虑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进行国际专利申请。 

2)外观设计:用于保护整个产品或部分产品的外观。设计通常是线条、轮廓、颜色、形状、纹理和材料等特征组合的结果。可再生能源领域正在迅速发展,外观设计将使发电机(风能、太阳能或其他)更易于使用、实用和美观。外观设计可以通过国家和覆盖欧洲成员国的欧共体外观设计(Community Design)来进行保护。此时有两种方式:在外观设计商业化之前,先注册共同体外观设计(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利用非注册共同体外观设计(Unregistered Community Desgin)不经注册直接将其商业化。不同的选择的范围和持续时间是不同的,因此,要根据整体知识产权策略和外观设计在知识产权组合中的重要性选择最合适的路径。在国际层面,海牙体系(Hague System)可简化在缔约国获得、管理和维持外观设计的过程。 

3)商业秘密:当潜在的研究或商业合作披露新项目、新技术或解决方案等敏感信息时,首要考虑商业秘密保护。确保签署一份单向或双向保密协议(Non-disclosure Agreement NDA)保护所有交换的敏感信息。商业秘密保护将提供一个捍卫权利的法律基础,以防潜在合作伙伴侵犯其保密义务。其次,在某些情况下,商秘密一个公司来可能比利更有价商业秘密没有登记程序,唯一需要做的就是保密。使用保密协议和其他保密措施可能有助于保护商业秘密。跟专利一样,商业秘密可以帮助建立和加强商标的价值。  

4)版权:保护固定在有形媒体上的原创作者的作品。版权自创作之日起即受保护,无须登记。在清洁技术行业,版权通常用于保护为实现技术和过程而开发的许可协议。版权对于保护如视频、照片或网站等原创作品至关重要。 

5)商标:帮助公司将其提供的商品和服手区分开来。在清术领域,公司的名字可以成公司最重要的知识产权资产。在欧洲,可在本国的相关机构注册,从而确保在些成国的商得到专门或者申欧盟商EUTM,与利不同的是,它通一个一的申审查程序所有欧盟成国提供保德里体系是一个在世界范内注册和管理商标的方便且经济的方式,基本上通过单一的申和缴费可以在所有缔约国申。最仍需根据各国知识产权机构的得批准。可再生能源域的商可以按不同类别注册。 

2. 竞争法 

竞争法受到三项重要条款的管制:《欧洲联盟运行条约(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关于反竞争行为的第101条规定; 《欧洲联盟运行条约》关于合并管制第102条和《欧盟国家援助》第107条规定。 

如果一家公司获得了政府的支持,无论是通过直接的经济贡献还是通过税收减免,这家公司都会比它的竞争对手更具有优势。为了避免国家政府偏袒本国企业,该条约禁止国家出于经济发展之外的援助。尽管普遍禁止国家援助,但在某些情况下政府干预被认为是必要的。《条约》为相关政策的制定留下了余地,在环境保护和能源方面,欧盟委员会根据欧洲各机构设定的环境目标,制定了一套适用于绿色能源的具体规则。这些指导方针旨在为成员国可再生能源国家支持计划的设计设置限制,并制定委员会在评估成员国提供的具体国家援助是否符合国内市场时的适用原则。成员国可以自由制定支持计划,但它们必须通知那些未从豁免中受益或已获得欧盟委员会事先批准的国家援助,否则就不能提供此类援助。在没有委员会批准的情况下提供国家援助是非法的,而且可以获得10年的利息补偿。 

3. 欧洲相关的倡议 

20181128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了到2050年实现经济繁荣、现代化、竞争和气候零负荷的长期战略愿景:为所有人创造一个清洁的地球。该战略并不设定具体目标,而是在七个战略领域促进联合行动: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清洁、安全、连通的移动设备、优势产业和循环经济、基础设施和互联、生物经济和自然碳吸存(carbon sinks)、碳捕获和储存以解决剩余的排放。此外,到2030年,欧盟能源结构中的可再生能源比例要达到32%。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可再生能源指令(Renewable Energy Directive)》于201812月生效。 

4. 结论 

截至当前,可再生能源占世界电能的26%。鉴于环境问题日益严重,预计今后的增长和所占份额将持续高速攀升。未来几年,可再生能源预计将增长到1200GW;太阳能、风能和水电项目的扩张速度越来越快,而与太阳能相关的成本却在不断下降。在这样一个动态的环境中,通过适当的知识产权战略和广泛的知识产权组合来保护创新,对于企业维持竞争优势、可持续发展和跟上技术发展的步伐至关重要。 

 

李姝影  检索,白雪  编译,李姝影  校译

来源:http://www.iprhelpdesk.eu/sites/default/files/newsdocuments/Factsheet_IP_and_Renewable_Energies.pdf

原文标题: IP in the Field of Renewable Energies



1 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和潮汐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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