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2日,经济产业省发布《企业单位和研究开发型创业企业合作指南(第三版)》,指南聚焦日本企业创投(Corporate Venture Capital,CVC)现状,旨在推动大型企业与研发型创业企业的合作,推动创新成果产出。
1. CVC活动中的主要问题
(1)经营成果评价
企业经营者不能理解CVC投资的目的和定位;另一方面,由于CVC活动在短时间内难以得出成果,因此企业很难正确评价CVC活动成果。
(2)投资方针
指南指出,企业投资方针问题主要表现在所选投资对象不合适,即目前大型企业普遍倾向于对与现有开发技术关联度高的项目出资,不利于新业务的开发。
(3)决策机制
大型企业的投资决定过程繁杂,需耗费较多时间,不符合创业企业发展节奏。
(4)企业研发部门缺乏协同合作
由于研发部门不认可创业企业技术,因此对于CVC活动不予以配合;同时指南指出,对于失败可能性较高的新业务开发以及与创业企业的合作,如果企业缺乏奖励机制的话,研发部门成员会害怕承担失败风险,对新技术开发持观望态度。
(5)人才和技术强化
由于报酬制度等因素导致CVC活动中人才流动较快,技术流失问题较为突出。在运用外部人才时,由于薪资水准、工作权限等因素,难以聘用并留住外部人才。
(6)目标资源定位
一些大型企业旗下的创业投资公司或部门在投资业界缺乏知名度,同时缺乏完善的CVC活动机制,这种情况下,仅依靠母公司出资,难以发现具有市场的目标投资对象。
(7)大型企业与创业企业未能充分合作。
2. 解决方案与建议
(1)正确评价CVC活动成果
大型企业可通过现地考察等方式加强对创投必要性的理解,同时通过设立中期目标和后期目标,来准确评价CVC活动。
(2)根据不同目标设立不同投资方针
指南将创投目标分为“空白领域的探索”和“现有技术周边领域的挖掘”,指出大型企业要根据不同目标设立不同投资方针。对于前者,主要措施在于收购创业企业,积极运用外部人才和资本,聘请外部专家以加深对新技术的理解;对于后者,主要措施在于收购现有研发部门,有效运用内部人才,加强对该领域技术的理解。
(3)建立双赢合作方案
指南指出,大型企业与研发型创业企业的合作中,可由大企业向创业企业提供共同开发资源,作为代价,新创企业同意在一定期间内,向大型企业提供独占专利,由此实现两者的双赢合作。
王雯祎 编译
来源:https://www.meti.go.jp/press/2019/04/20190422006/20190422006.html
原文标题:「事業会社と研究開発型ベンチャー企業の連携のための手引き(第三版)」を取りまとめまし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