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日,日本科技政策研究所(NISTEP)对研发资助类型与大学创新活动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该研究以大学创新活动中的大学发明专利作为研究对象,旨在分析不同类型的研究资助对技术发展的贡献。具体来说,研究将支撑大学发明的研究经费分为“政府研究资助”、“企业研究资助”和“竞争性研究资助”,研究分析了这三类资助对大学发明的“先驱性”和“影响力”的影响。
该研究以日本大学专利发明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采用“IIP专利数据库(知识产权研究所)”为主要数据源,从中提取了大学作为申请人的专利数据,并使用上述数据进行了回归分析。被解释变量包括“先驱性发明”和“影响力”。其中,“先驱性发明”是成为“技术轨迹(technological trajectory)的始祖专利”,由是否存在后向引用(backward citation)进行衡量;“影响力”是“给后续发明带来的影响”,由申请年和技术领域归一化的前向引用(forward citation)来衡量。
该研究的实证分析结果如下:
首先,“竞争性研究资助”最有可能产生更多的“先驱性发明”,而“影响力”最低。其次,“企业研究资助”与“竞争性研究资助”的情况完全相反,即“企业研究资助”产生“先驱性发明”的倾向最低,但“影响力”却很高。最后,“政府研究资助”的情况介于两者之间。
根据上述分析结果可得到以下政策含义:
第一,“竞争性研究资助”对“先驱性发明”研发至关重要。“先驱性发明”较多的研究成果具有创造新技术轨迹和新范例的潜力。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形成、趋于成熟的技术轨迹,更容易获得成功,相应地对萌芽技术的刺激较少。因此,“先驱性发明”产生新的技术路径和范式,但大部分可能仍然难以商业化,其扩散影响较小;相应地,企业界资助这类研发具有风险,有必要引入促进“先驱性发明”扩散的机制。
第二,研发补助减少带来的负面影响。自2004年日本国立大学法人化以后,研发补助被逐年削减,大学开始寻求外部研究资助,尤其是来自企业的研究经费。这个转变带来的结果是,日本大学的创新活动成果的“先驱性发明”减少。为了防止这种情况,有必要继续创造并资助萌芽技术。
黄 未 编译
来源:http://www.nistep.go.jp/archives/38312
原文标题:研究費属性と大学の技術開発の関係につい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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