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5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一份行政备忘录,授权美国贸易代表Robert Lighthizer调查中国可能损害美国知识产权、创新和技术发展的法律、政策和做法。2017年8月20日,Robert Lighthizer宣布将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正式对中国进行调查。调查将确认中国政府在技术转移、知识产权和创新领域的行为、政策和做法是否合理或具有歧视性,以及是否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或限制。据报道,这一执法行动是特朗普当局接下来几星期内可能对中国采取的几项贸易行动之一。美国Thompson Hine律师事务所对301调查可能对中美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分析评论。
评论指出,过去的十几年里,中国一直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的存在重大知识产权问题的国家“优先观察名单”中。此次行动将进一步开展调查,并与中国进行正式磋商。如果协商不能解决问题,同时美国认为中国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国际协定,例如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定(TRIPS),USTR将在WTO对中国的行为提出质疑。
评论认为,即使中国的行为并没有违反TRIPS协议或其他任何国际协议,如果美国单方面认为中国的行为是不合理的,限制了美国的贸易,那么301条仍然允许USTR在没有WTO批准的情况下采取行动甚至采取报复措施。根据301条款的规定,即使USTR的行为与美国的国际义务不符,这些行为也会被允许。但是,一方面,任何美国在WTO解决贸易问题程序之外采取的行动预计都会导致中国在WTO对美国提出质疑。如果美国在WTO规定的程序外对中国施加贸易限制,美国可能会被WTO认为违反了WTO规定的国际义务,中国将被授权进行贸易报复。如果这种情况发生,美国或者不得不撤销这些措施,或者面临中国在WTO的报复措施。最终可能导致中美之间的贸易战争并破坏WTO的长期可行性;另一方面,若美国在没有WTO批准的情况下单方面采取行动,中国也将会就此提出质疑。像其他国家一样,中国已经增加了要求披露化学成分和其他产品组成要素的规定,认为需要这些信息来解决公共卫生和安全问题。中国还认为拥有标准必要专利(SEP)的外国公司必须允许中国本土公司不受限制地使用通信和计算机行业所依据的标准,中国可能会据此成功证明301行动并不能实施。
评论认为:(1)中国最近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能源、先进材料和先进制造等技术领域采取的行动似乎构成了贸易保护,特朗普当局采取的301行动有可能对这些领域产生影响;(2)中国的执法机构和法院加强了处理窃取商业秘密、网络盗版和假冒行为的能力,中国制定了相应的制度调查此类活动,采取了没收侵权材料,关闭非法经营场所,评估损害赔偿和罚款等措施,但损害赔偿和罚款金额较小。美国的新举措可能会促使中国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政策和调查执法手段;(3)中国的经济规模较大且不断发展,中国政府对美国的调查事件密切关注,最终解决中美之间的知识产权争议问题仍然需要大量的时间。
朱月仙 检索,朱 敏 编译,朱月仙 校译
来源:http://www.thompsonhine.com/publications/trump-administration-moves-against-chinese-ip-violationshttp://www.ag-ip-news.com/news.aspx?id=46327&lang=en
原文标题:Trump Administration Moves Against Chinese IP Vio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