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儿童在接受疟疾疫苗注射。图片来源:Karel Prinsloo/AP/Press Association Images
这些示范——涉及多达100万名儿童——是必要的,因为该疫苗在对抗疟疾上是无效的,除非儿童在18个月内分4次接受注射。而且,即便到那时,疫苗也只能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
“如果无法让儿童接受4剂量的疫苗注射,我们就不会使用它。”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维克森林大学医学院儿科传染性疾病专家、WHO免疫战略咨询专家组(SAGE)组长Jon Abramson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推荐开展疫苗试点的决定——WHO总干事有望在本月正式批准——是在总部位于英国伦敦的制药公司葛兰素史克(GSK)以及包括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在内的其他援助者历经了28年研发后到来的。它们在药物研制上共花费5.65亿美元。
http://www.huanqiukexue.com/html/newcy/newyy/2015/1106/25775.html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