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宣贯国家和中科院经费管理相关新政策、新要求,更好地服务广大职工,2016年9月14日上午,成都文献情报中心财务资产处举办了面向全体在职职工的财务报销规范培训。中心主任张志强、副主任杨志萍、副主任兼纪委书记邓勇、各部门和项目课题负责人、以及职工约40多人参加了培训会。会议由财务资产处副处长杨红主持。
首先,杨红强调了本次培训的目的: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优化报销流程、规范报销管理,提高财务服务质量和效率;通过规范讲解和政策宣讲,促使科研和管理人员按照各类经费支出范围和程序使用经费,做到远离政策“红线”;加强科研业务人员与财务审核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和理解,促进科研经费规范使用和财务管理水平提升。
在培训过程中,财务资产处财务人员马伊丽结合中心日常借款报销业务中的常见问题,对报销票据要求、报销和审批流程、费用报销注意事项、以及ARP网上报销系统具体操作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财务资产处针对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
随后,组织各部门和项目课题负责人、课题秘书、科技处和财资处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科技处副处长张邓锁针对《意见》的主要精神、政策变化进行了重点讲解后,与会人员围绕《意见》新政新规和在科研经费预算、使用、报销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展开了热烈讨论,为近期将展开的差旅、会议、科研经费管理等制度建设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在培训、座谈的总结讲话中,张志强主任首先强调了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性和举办本次财务报销规范培训的必要性,然后对推进中心科研经费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求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家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政策精神、要求,确保经费规范、安全、合理地使用;二是加强服务管理意识和沟通协作。既要提高科研经费管理部门主动服务意识,也应提高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通过常态化的沟通交流机制,促进科研经费的有效管理;三是及时、正确地落实新政策新要求。按照中科院制度建设推进方案,结合中心业务、经费特点以及目前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完善中心内控制度和管理规范。
本次培训与交流,提升了财务报销工作透明度,加深了科研和管理人员对新政策、新要求的理解,为高效规范地管理科研经费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培训、互动答疑
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