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道德委员会
中心科研道德委员会受中心党委委托,对中心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研究决定相关问题的处置办法,切实发挥审议、评定、受理、调查、监督、咨询等作用。修订完善中心针对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细则,落实调查程序、处理规则、处理措施等具体要求。认真研究中心科研诚信建设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厘清工作机制、加强教育引导、严格监督惩戒。
中心科研道德委员会成员,由党委书记担任科研道德委员会主任,中心主任担任科研道德委员会副主任,中心副主任、纪委书记、科技处处长、综合处处长、党办主任、各业务部门主任担任科研道德委员会委员,科研诚信专员担任科研道德委员会秘书。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曲建升
副主任:邓勇
委员:房俊民、江晓波、文奕、熊军、刘宇、陈方、陆颖、肖国华、陈云伟、胡正银、鄢小燕、田丁
秘书:张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