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新闻周刊】加速升级我国生物安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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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02月22日
文丨《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孙英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于2019年10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2002年起科技部等14个部门就开始了立法前期研究工作。作为当年生物安全立法研究领导小组工作组总召集人、科技部生物中心原主任、清华大学国际生物经济中心主任王宏广日前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生物安全法从起草到提交先后历经17年,一方面说明生物安全涉及面广、立法难度大,另一方面说明生物安全法立法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
王宏广说:“2月14日,中央深改委第十二次会议明确,要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无疑这将加速生物安全立法进程,对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至关重要。”
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重要内容
生物安全这一概念,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有不同理解。王宏广介绍说,上世纪90年代,生物安全主要指由现代生物技术开发和应用所能造成的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潜在威胁,以及对其所采取的一系列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是狭义的概念。如转基因生物安全、危险病源物泄漏、干细胞等研究引发的安全问题。
进入本世纪,特别是“9·11”事件以来,人们担心恐怖分子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制造生物恐怖,美国启动“生物盾牌计划”,并和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把生物安全与核安全、网络安全并列,称为“三大安全”问题。此时,生物安全主要是指由自然界生物、人类活动,特别是现代生物技术研发应用可能引发的安全性问题,及对其所采取的一系列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不少国家都把防御“生物恐怖”作为生物安全的重要内容。这是广义的生物安全概念。
王宏广告诉本刊记者,在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一审的生物安全法草案中,生物安全包括八个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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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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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生物技术研发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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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实验室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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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生物资源和人类遗传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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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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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应对微生物耐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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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是防范生物恐怖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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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是防御生物武器威胁。
根据国家安全委员会公布的资料,我国国家安全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
“深改委会议强调,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毫无疑问,‘生物安全’将成为我国国家安全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王宏广说。
“生物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中华民族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粮食和农业、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的永续发展,是国家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保证。”专业从事生物科技战略研究的中国科学院成都文献情报研究中心战略情报部主任、研究员陈方告诉本刊记者,生物安全还是国家积极防范和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主动防御和打击不明或恶意生物武器威胁和恐怖袭击的核心要求,是国家有力促进现代生物技术与相关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经济民生,保持社会生产力水平和保存其恢复能力的现实要求。
风险防控形势严峻
近年来,国际生物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复杂。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王小理认为,其总体正处于从相对温和向相对严峻转变的过渡期。之所以有这样的判断,原因有三:
其一,目前全球生物安全治理体系未能良性运转,生物武器威胁与反生物武器威胁的体系性对抗依然存在活动空间,实施生物武器攻击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反而有所增强。
其二,传染病带来的威胁形势并未得到根本性转变。国际社会先后遭遇2009年H1NI大流感疫情、2014年埃博拉出血热疫情、2016年寨卡疫情等。世界卫生组织在2018年提出未来多种源头的“X疾病”或将危及数百万人生命。
其三,炭疽邮件事件及其余波、与生物恐怖相关的病原体种类和生物威胁源及投送方式等不确定性增加,生物恐怖行为难以根除,追踪溯源面对严峻挑战,新兴生物恐怖袭击防御难度增大,生物新技术被滥用的潜在风险升级。同时,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尚存在技术和管理漏洞。
在王小理看来,大国生物安全领域的博弈也呈现新姿态。2018年7月和9月,英美两国政府相继发布《英国生物安全战略》和美国《国家生物防御战略》。两份报告先后出台,反映了英美两国旨在抢占该领域的战略制高点、增强在该领域竞争实力的战略意图,标志着国际生物安全战略形势走向新阶段。
中国科学院院士贺福初曾在《求是》撰文认为,目前全球生物安全形势非常严峻,新型生物威胁特点明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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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体跨物种感染、跨地域传播,造成新发突发传染病不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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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自然灾害、人为因素造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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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外来物种入侵等造成严重生态环境破坏,基因资源流失现象时有发生。
王宏广等受访专家指出,随着世界格局深刻演变,作为当今世界快速发展的新兴经济体,我国面临严峻的生物安全形势,传统生物安全问题与非传统生物安全问题交织,外来生物威胁与内部监管漏洞风险并存,生物威胁防范与新型生物战暗流叠加。
陈方分析认为,目前我国生物安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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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动物源性病毒引起的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风险,这在近年已成为全球共同关注和重视的风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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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人为滥用或谬用前沿生物技术可能造成的生物武器威胁和恐怖袭击风险,其影响难以事先预料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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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现代农业生物技术被少数西方寡头企业垄断,部分农产品长期依赖进口,农药、化肥、抗生素过度使用等情况,可能引发粮食安全和人口健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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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外来物种频繁入侵,以及遗传材料和生物信息数据的跨境非法交易与传递,也可能导致我国特有种质资源受损或流失,从而对国家生物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陈方认为,在严峻的生物安全威胁面前,亟需把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加快推进。
优势和挑战并存
王宏广说,我国已建有从国家到省、市、县等多层级联动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拥有近百万家医院和基层卫生机构,1000多万医务工作者。在这次抗疫中,我国病原菌识别能力已达到国际领跑水平,自主开发出病毒诊断试剂,并已实现防护设备与器具的自主研制。在研发方面,为了尽早研制出能够抗击疫情的安全有效的疫苗,我国科研人员更是在灭活疫苗、重组蛋白疫苗、病毒载体疫苗等“多个技术路线并行”,其研制能力达到与先进国家并跑水平。“可以说,科技在抗疫中发挥了较高的支撑能力和水平。”
陈方表示,近年来,我国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加大了传染病防治国家平台投入,逐步建立了新发突发传染病预测预警技术体系和防控模式,发展了基础研究、临床救治、疫苗与药物研发等方面的创新和研发平台,初步形成了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并将军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纳入国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将我国医疗体系运行能力逼迫到极限性战时状态,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也暴露了公共卫生管理和应急事件响应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陈方说,国家及时启动了超常规的全国联防联控机制和超强度的医护人员和医疗物资紧急调配,果断采取一系列措施救治感染人员,有效限制了病毒的传播和进一步扩散,得到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另一方面,也亟待加强针对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即时反应能力,亟待加强各级政府机构、疾控中心、医院等相关机构的应急协调和联动效应,亟待加强重要医疗资源的国家战略储备和应急供应能力,并在全国范围内尽快扫除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方面存在的盲区。
“我国在生物安全风险防控方面已有一些基础性和零散的保障制度、预防策略、应对措施等,但尚未形成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的防控体系。加速建设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以应对生物安全威胁,迫在眉睫。”她强调说。
王小理认为,我国在组织运作、物资保障、科技支撑、人才等生物安全防御体系建设方面,与形成比较完备的国家生物防御体系仍有较大差距。例如在生物安全理论和制度、生物威胁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科技支撑等方面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包括生物安全战略领域专家稀缺,理论指导作用不突出;法规制度和组织协调体系不够完善,存在机制漏洞;生物安全监测检测覆盖面未能覆盖国家利益疆域、监测预警技术方法存在代差;缺乏长期、系统高强度经费投入,应急处置保障能力欠缺等。
更重要的是,目前我国在生物技术领域多处于跟跑状态,仅在合成生物学、神经科学等领域的极个别方向实现国际领先。而美国将生物科技视为“国家间战略竞争”的重要载体,与发达国家通过“澳大利亚集团”生物两用物项管控机制等措施,对我国严密封锁生物安全核心技术,对有关高等级实验室装备和配套材料严加管控,对我国生物技术发展形成制约。
王宏广提醒,从长远看,防御生物恐怖任务更加严峻。目前世界上150多种危险病毒都有可能被恐怖分子作为“生物武器”。要针对每种有害生物,做好诊断、药物与疫苗、防护装备等防御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亟需补短板
受访专家表示,生物安全作为国家新兴战略安全领域,具有风险多变、威胁叠加、所涉部门多、科学领域广、学科交叉密集、全维防护等特点,应强化国家意志,超前制订战略规划,构建统一指挥、军地互补、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防御体系。
专家建议,应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的优势,加快建设我国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应对生物安全风险的能力。应以健康中国建设为根本目标,制定和实施《国家中长期生物安全战略规划》及行动计划,尽快出台、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把生物安全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维护国家生物安全。
着眼于补齐我国目前在生物安全风险防控方面的短板,首先是高度重视生物安全。
中科院成都文献情报研究中心主任张志强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许多人没有听说过生物安全,甚至一些从事生物技术研究的科研和管理人员也不真正了解生物安全问题,缺乏生物安全意识和危机感。他强调,政府公共卫生部门特别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真正树立疫情风险防控意识,把预防控制疾病流行作为机构最高职责,吸取教训并全面完善疫情风险控制机制和工作流程,充分履行好预防和控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疾病流行的第一道严密防火墙的组织职能。同时,有责任提醒社会和公众,树立相关疫情风险意识,传播和普及公共卫生知识,提高公众预防各种流行疾病等能力。“防患于未然”应成为社会风险治理的最高原则。
其次,应尽快健全国家生物安全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王宏广、张志强等建议,对现有生物安全相关条例、规章、办法进行全面梳理,解决有关法规的重叠、交叉、空白、冲突等问题,解决有关部门职能重叠、交叉、缺位等问题,加快形成一个完善、协调、高效的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奠定生物安全的法制基础。从法律层面,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农业生物、生物资源与环境、生物技术研发与实验室安全、生物技术产品进出口、防御生物恐怖与生物威胁等六大生物安全。
第三,应加速抢占生物技术新科技革命制高点,发展生物经济。王宏广认为,生物技术将引领信息技术之后的新科技革命,生物经济将是数字经济之后的又一个经济增长点。“英国靠工业技术革命领跑世界,美国依靠信息技术领跑世界,我国应大力发展生物技术,为未来奠定坚实的科技基础。”
第四,应加大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解决该领域方向性、系统性、基础性问题;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化改革方向,为14亿人口提供坚实的医疗卫生保障。加大对公共设施,尤其是对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医护人员队伍建设的投资力度,加强预防型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和投入,大力加强公共卫生与防疫人才培养和基础科研工作,可在“十四五”规划中,加大公共卫生与防疫比重,以期在未来5~10年建立和完善国家级公共卫生和防疫体系。
在具体操作层面,张志强、陈方等专家认为,应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常态化开展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筑牢公共卫生防疫第一道防线,重视流行病学数据收集与信息共享,加强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报告管理。
其次,提高公共资源配置和卫生系统运行效率,建立重要医疗资源的国家战略储备制度和应急供应机制,提高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效率和水平。
第三,建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城市与乡村的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规范化管理运行机制。强化公共卫生素质教育,加强舆情监控与宣传引导,提高全民应对意识与行动自觉。
第四,着力强化生物安全风险的源头治理。建设生物安全大数据监测信息平台,开展生物安全隐患的监测、识别和排查,长期规划和确保相关的人员、技术、工程与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国家生物安全风险的评估和防控对策研究,开展关于国际流行性疾病信息的及时、广泛收集和评估,力求使安全之“患”止于未然。LW
刊于《瞭望》2020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