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 来源:
- 发布时间:
- 2020年01月14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渝府发〔2019〕3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市场导向、政府支持,融合发展、联农带农,绿色引领、创新驱动”原则,坚持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与城镇化联动推进,以实施乡村产业“十百千”工程为抓手,以特色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强区(县)、特色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以下统称“三特一品”)创建行动为重点,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平台,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力争用5—10年的时间,全市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品种品质品牌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绿色发展机制加快构建,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产业扶贫作用进一步凸显,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值占区域生产总值的比重实现较大幅度提高,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为2.5∶1左右,10个农村一二三产业综合产值上1000亿元的农业支柱产业初具规模,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三特一品”创建取得明显成效,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要进展。
二、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壮大乡村产业
(一)着力发展优势主导产业。立足地理特色、禀赋特色、品种特色、技术特色、业态特色,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产业,推动种养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巩固提升粮食产能。每个区县因地制宜培育1—2个优势主导产业。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生猪等畜禽产能建设,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推进渔业转型升级。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
(二)做精乡土特色产业。按照“多品种、小规模、高品质、好价钱”的要求,加强地方品种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基地。支持建设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和绿色建筑建材等乡土产业。充分挖掘农村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统工艺。
(三)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将农副产品加工业集群纳入全市工业领域重点集群培育。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区县、基地、园区布局。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加工强区(县)。发展适合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经营的农产品初加工,建设一批专业村镇。
(四)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实施乡村休闲旅游业提质升级行动,大力培育乡村旅游品牌,建设“地标”项目,培育“地域”产品,打造100条全域全季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探索以乡村旅游为载体的产业融合新机制,培育创建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示范区县、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
(五)培育农村电商服务业。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快递物流园区发展,实现有条件、有需求的乡镇和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能力及物流配送能力全覆盖。大力推进电子商务消费带动产业扶贫。
(六)推动建设智慧农业。大力实施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和服务在线化四大行动,大力推广智慧农业新技术新装备,积极探索山地特色智慧农业应用模式,推动大数据智能化为现代农业赋能。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构建为农综合服务平台。
三、科学合理布局,优化乡村产业空间结构
(一)强化区域统筹。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紧紧围绕“一圈两群”,因地制宜发展都市农业、生态循环农业、山地特色农业。开展特色产业强区(县)创建,形成产业支撑。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完善区县综合服务功能,搭建技术研发、人才培训和产品营销等平台。
(二)支持贫困区县产业发展。强化产业扶贫,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18个深度贫困乡镇开发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贫困区县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深化鲁渝扶贫协作产业合作,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行动,持续深化社会力量扶贫。
(三)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把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作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平台,选好产业,作好规划,开展国家级为龙头、市级为骨干、区县级为基础的“三级联创”,20个重点现代农业产业园要率先建设成为优势特色产业引领区、现代技术与装备集成区、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展示区、新型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孵化区、现代农业示范核心区。
(四)建设“一镇一特”产业强镇。发挥乡镇上连区县、下连村的纽带作用,建设特色产业强镇。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重心下沉,向有条件的乡镇和物流节点集中。引导特色小镇立足产业基础,加快要素聚集和业态创新,带动周边地区产业发展。
(五)促进“一村一品”示范带动。作好村规划,发挥“一村一品”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加工车间等,实现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支持乡镇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有条件的村建设农工贸专业村。
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
(一)拓展边界,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大力促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引导其向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集聚。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鼓励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多种主体参与的融合模式。
(二)拓展领域,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拓展“农业+”功能,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促进产业深度交叉融合。推进农业种养融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产加销融合,发展中央厨房、直供直销、会员农业等。推进农文旅康养融合,发展创意农业、功能农业等。推进农业与信息产业融合。
(三)拓展空间,打造产业融合载体。立足区域资源禀赋,突出主导产业,推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以特色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强区(县)、特色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工企业、网络平台为载体,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集聚、多业态发展格局。
(四)拓展渠道,构建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全面落实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把利益分配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完善农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开展合股联营、生产托管、租赁经营、产品代销等多种联结方式。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
五、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增强乡村产业增长力
(一)强化农业标准化建设。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推进全程标准生产。建立农产品质量分级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监管。积极参与制(修)订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引导和鼓励农业企业获得国际通行的农产品认证。
(二)加快绿色化生产。贯彻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推行绿色生产观念和生产方式,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大力发展节地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业。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大力实施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强化肥、农药、兽药及饲料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推行水产健康养殖。
(三)实施品牌化发展。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建立重庆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和农业品牌保护。构建以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巴味渝珍”为龙头、区县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支撑、国家级和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品品牌为主体的重庆农产品品牌体系,培育一批“土字号”“乡字号”产品品牌。
(四)提高市场化水平。立足大基地,对接大市场,坚持线上线下融合,推动“互联网+流通”,促进建立立体化营销模式。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建设一批农产品专业市场、全国性产地示范市场、田头示范市场。加快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建设,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和市场调控机制。
六、推动创新创业升级,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
(一)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培育乡村产业创新主体,加强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完善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技术支撑体系,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农业科技园区。支持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大型种业企业集团。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
(二)促进农村创新创业。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支持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和“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创新创业。开展创新创业典型县、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实训基地示范创建活动,加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和经营管理人才等创新创业主体培训,提高创业技能。
(三)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工作。总结“三变”改革试点经验,加强研究指导,扩大农村“三变”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深化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扎实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推动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探索完善“地票”“林票”制度。
七、完善政策措施,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
(一)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支持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项目、重点品牌发展。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支持乡村产业振兴。鼓励按规定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农业企业给予相关补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二)创新乡村金融服务。建立金融机构重点服务优势主导产业对口联系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机制、优化手段,创新推出金融产品。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适用于乡村产业和农村创新创业。加大乡村产业项目融资担保力度,拓宽担保物范围。加大政策性保险补贴支持力度,做好乡村产业项目保险、目标价格保险。继续深化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推动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产业振兴领域的纯公益性项目建设。推动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规范举债融资行为,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
(三)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坚持互惠互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引导工商资本“上山下乡”投入乡村产业。支持企业到贫困地区吸纳农民就业、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不得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产业,不能侵害农民财产权益。
(四)完善用地保障政策。耕地占补平衡以区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推行乡村产业用地点状规划、点状报批、点状供地,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加乡村产业用地供给。有序开展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及“四荒地”等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
(五)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各类创业扶持政策向农业农村领域延伸覆盖,鼓励返乡下乡兴办产业。加大农民技能培训力度,支持职业学校扩大农村招生。建立首席专家负责制,重点指导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开展面向农技推广人员的评审。建立健全农业科研成果产权制度,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农业企业,落实兼职取酬、成果权益分配政策。实施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和乡村振兴巴渝巾帼行动。
八、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乡村产业振兴落地见效
(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建立市领导联系区县产业振兴工作机制。区县政府要成立创建特色产业强区(县)工作专班,建立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
(二)强化督导服务。加强产业振兴考核督导力度,建立激励推动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各类服务机构作用,为从事乡村产业的各类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完善乡村产业监测体系。
(三)营造良好氛围。宣传推介乡村产业发展鲜活经验,推广一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村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倡导诚信守法,营造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良好环境。
附件:促进乡村产业振兴重点任务分解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促进乡村产业振兴重点任务分解
目标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培育壮大乡村产业 |
1 |
着力发展优势主导产业 |
巩固提升粮食产能。每个区县因地制宜培育1—2个优势主导产业。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生猪等畜禽产能建设。推进渔业转型升级。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 |
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 |
2 |
做精乡土特色产业 |
加强地方品种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基地。支持建设乡土产业。挖掘农村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统工艺。 |
市农业农村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文化旅游委、市林业局 | |
3 |
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业 |
将农副产品加工业集群纳入全市工业领域重点集群培育。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加工强区(县)。发展适合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经营的农产品初加工。 |
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 | |
4 |
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 |
实施乡村休闲旅游业提质升级行动,大力培育乡村旅游品牌,打造百条全域全季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创建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示范区县、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 |
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 | |
5 |
培育农村电商服务业 |
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快递物流园区发展。大力推进电子商务消费带动产业扶贫。 |
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委网信办、市经济信息委、市扶贫办、市供销合作社、市邮政管理局 | |
6 |
推动智慧农业建设 |
实施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和服务在线化四大行动。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构建为农综合服务平台。 |
市农业农村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 | |
优化乡村产业空间结构 |
1 |
强化区域统筹 |
围绕“一圈两群”,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开展特色产业强区(县)创建。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完善区县综合服务功能。 |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农业农村委 |
2 |
支持贫困区县产业发展 |
强化产业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开发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贫困区县合作创建基地。深化鲁渝扶贫协作产业合作,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行动,持续深化社会力量扶贫。 |
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扶贫办 | |
3 |
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
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三级联创”。 |
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 |
4 |
建设“一镇一特”产业强镇 |
建设特色产业强镇。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向有条件的乡镇和物流节点集中。引导特色小镇加快要素聚集和业态创新。 |
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 | |
5 |
促进“一村一品”示范带动 |
创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有条件的村建设农工贸专业村。 |
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 | |
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 |
1 |
拓展边界,培育多元融合主体 |
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
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供销合作社 |
2 |
拓展领域,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 |
拓展“农业+”功能。推进农业种养融合、产加销融合、农文旅康养融合、农业与信息产业融合。 |
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 | |
3 |
拓展空间,打造产业融合载体 |
以“三特一品”、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工企业、网络平台为载体,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集聚、多业态发展格局。 |
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 | |
4 |
拓展渠道,构建农民利益联结机制 |
全面落实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完善农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 |
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 | |
增强乡村产业增长力 |
1 |
强化农业标准化建设 |
推进全程标准生产。实现全产业链监管。积极参与制(修)订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引导和鼓励农业企业获得国际通行的农产品认证。 |
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
2 |
加快绿色化生产 |
贯彻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大力发展节地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业。推行种养循环一体化。加强化肥、农药、兽药及饲料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推行水产健康养殖。 |
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合作社 | |
3 |
实施品牌化发展 |
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构建以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巴味渝珍”为龙头、区县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支撑、国家级和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产品品牌为主体的重庆农产品品牌体系。 |
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知识产权局 | |
4 |
提高市场化水平 |
对接大市场,推动“互联网+流通”。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建设。 |
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供销合作社 | |
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 |
1 |
强化科技创新引领 |
培育乡村产业创新主体,加强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农业科技园区。支持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 |
市农业农村委、市科技局 |
2 |
促进农村创新创业 |
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开展创新创业典型县、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实训基地示范创建活动。 |
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市委、市妇联 | |
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 |
3 |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
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工作。扩大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推进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推进“三社”融合发展,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探索完善“地票”、“林票”制度。 |
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供销合作社 |
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 |
1 |
健全财政投入机制 |
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按规定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农业企业给予相关补贴。 |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重庆市税务局、市扶贫办 |
2 |
创新乡村金融服务 |
建立金融机构重点服务优势主导产业对口联系制度,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加大乡村产业项目融资担保和政策性保险补贴支持力度。深化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产业振兴领域的纯公益性项目建设。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 |
人行重庆营管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 | |
3 |
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 |
规范引导工商资本“上山下乡”投入乡村产业。支持企业到贫困地区吸纳农民就业、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
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 | |
4 |
完善用地保障政策 |
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推行乡村产业用地点状规划、点状报批、点状供地,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序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司法局、市林业局 | |
5 |
健全人才保障机制 |
鼓励返乡下乡兴办产业。加大农民技能培训力度。建立首席专家负责制。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业科研成果产权制度。实施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和乡村振兴巴渝巾帼行动。 |
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科技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市委、市妇联 | |
确保乡村产业振兴落地见效 |
1 |
加强统筹协调 |
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建立市领导联系区县产业振兴工作机制。区县政府要成立创建特色产业强区(县)工作专班,建立推进机制。 |
市农业农村委 |
2 |
强化督导服务 |
加强产业振兴考核督导力度,建立激励推动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乡村产业监测体系。 |
市农业农村委、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 | |
3 |
营造良好氛围 |
宣传推介乡村产业发展鲜活经验。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倡导诚信守法,营造良好环境。 |
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