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发放企业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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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19年12月18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放企业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补助经费的通知[省科技厅] 2019-11-28 10:45 字号:T | T龙岩市、南平市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开展企业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科基函〔2019〕55号)精神,经企业申请、部门审核、研究、公示等程序,福建省长汀卓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获得企业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补助经费243万元。现将补助经费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单位和金额 经审核,龙岩市14家企业28台仪器、南平市15家企业57仪器符合补助要求,因核定应补金额大于可用经费,根据方案,本次补助按核定金额的75%予以发放,具体补助单位和金额详见附件1。 二、其它事项 1.请获补助企业按照附件明确的补助金额出具《确认函》(详见附件2)和收款收据(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并附上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账号,于2019年12月10日前寄送省大仪办。 2.补助经费由省大仪办依托单位福建省测试技术研究所拨付到各企业,汇款单位统一填写为福建省测试技术研究所。 3.材料报送地址为福州市北环中路61号福建省测试技术研究所综合楼211室,联系人张丽华,联系电话0591-87819690。 附件:1.企业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一次性资金补助情况表 2.确认函(样本)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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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fujian.gov.cn/zc/zxwj/bmwj/201911/t20191128_51409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