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从国外紧急进口符合日美欧等医用防护服标准的产品,企业能够提供境外医疗器械上市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并作出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的,可以应急使用。一次性医用护目镜在供给不足的紧急情况下,经严格消毒后可重复使用。
《通知》明确,以上措施属于此次疫情防控期间的临时应急措施,疫情结束后自行解除。
原文链接:http://www.miit.gov.cn/newweb/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601/n3057608/c7656874/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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