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参议院近期通过了清洁能源融资公司(CEFC)议案,高达100亿美元的资金将被用于投资可再生能源和低排放/节能技术。CEFC将从2013年7月1日起至2017年投资可再生能源项目,从事此类项目的公司将可申请CEFC基金资助。其资助的要点如下:
(1)预期拨款标准。虽然迄今为止还没有公布严格的拨款标准,但CEFC将优先考虑具有非经济效益(尤其是技术研究和发展层面)的项目,以及规模较大的项目。
(2)资金评估时将按照以下两方面提供独立的资金流:
①可再生能源来源。该技术必须是符合2011年《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法案》的可再生能源,它可以是一种混合技术,或者是一种与可再生能源相关的技术。当前的许多技术,譬如风能发电等,都包含在该项界定中。但是,碳捕获、储存技术和核能则没有资格申请该项基金。②低排放/节能技术。只有排放量不高于电网排放强度的50%的技术才具有申请此项资金的资格。此外,以节能为主要目的的项目将更有可能获得该项基金资助。